《AI换模特的侵权问题探讨》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AI技术的应用日益广泛,其中AI换模特的现象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那么,AI换模特后是否会侵权呢?这是一个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探讨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专利权和肖像权的问题。AI模特本身是虚拟的存在,版权通常属于平台方,在付费后一般可获得使用权利。而在肖像权方面,一般平台方的模特都是经过签约的,因此在使用AI模特时,尤其是在商业用途中,应当确保获得了相关人士的肖像授权或者使用具有普适性的虚拟形象。
今年6月,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了两起“AI换脸”软件侵权案件。廖女士和吴女士作为国风短视频模特,发现自己出镜的多个短视频作品被一款“换脸”软件使用,且面部通过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术被替换成了其他人。她们认为自己的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了侵害,将运营该软件的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被告科技公司辩称,涉案视频中的人物面部特征并非原告,且软件上发布的视频均有合法来源,软件中的“换脸”技术实际由第三方提供,被告没有处理原告的人脸信息,并未侵害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然而,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科技公司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模板视频的来源,结合模板视频中的人物妆容、发型、服饰、动作、灯光及镜头切换与原告出镜的视频呈现一致特征,可以认定被告使用了原告出镜的视频,通过深度合成技术替换成他人面部,再上传至涉案软件作为模板供用户使用。虽然这一行为并未侵害原告的肖像权,但却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犯。
根据法律规定,肖像权保护的范围不局限于面部,但仍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反映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在本案中,涉案视频中的原告面部已被替换,公众通过涉案换脸模板视频可以直接识别到的实际上是模板中的人物而非原告,无法与原告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而对于个人信息权益,原告涉案出镜视频中有包括原告人脸信息的个人信息,这些个人特征可以以数据形式呈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信息”的定义。
北京互联网法院“AI换脸侵权第一案”给出了明确答案: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短视频制作成“AI换脸模板”供用户使用的,并不侵害权利人的肖像权,但侵害了权利人的个人信息权益。这一判决第一次明确了“AI换脸”侵权的实务争议,在肖像权侵权之争和个人信息权益侵权之争中,选择了后者。
此外,现在市场上出现了一些AI商拍工具,比如图应AI。图应AI是飞链云公司推出的国内首批AI+IMaas架构的AI商拍优化平台,专注于通过AI技术生成指定需求的优质服装商拍图像、服装视频。现阶段完全垂直服务于服装领域。图应AI经过大量数据专业训练,具备高智能化能力。也可以无需场景实拍,可以根据服装素材,和数字人进行融合处理,在保留指定特征的基础上嵌入模型表征,自动生成真实模特上身场景或指定需求的商拍内容。图应AI具有诸多优势,操作简单,快速出片,模特资源丰富,模特广场和场景广场有数百的模型选择,数字人和场景随意切换,图应AI还有AI商拍团队,可以为有商拍需求的电商、团队和个人提供全方位的AI商拍解决方案。其主要特点有:商拍成本下降50%,效率提升5倍以上。无需模特预约,提升新品上线周期。无需外模、布景、化妆、差旅,随意拍摄,AI自动精修。海量无版权风险的模特可供选择,无出海肖像版权风险担忧。
综上所述,AI换模特后可能会侵犯个人信息权益,在使用相关技术时,我们应当谨慎对待,确保合法合规使用,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https://tuing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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